文/浙報傳媒地產研究院院長、住在杭州網首席評論員 丁建剛
一、政策解讀
1、最大的變化是,這次的政策發布先發征求意見稿,留有修正和完善的余地。
2、土地方面。最實的措施是“對土地出讓實行統一管理,市區范圍內經營性用地(不含工業用地)出讓方案需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,統籌安排土地供應計劃。”
這意味著,包括蕭山、余杭在內的土地出讓將由市政府統籌安排,主城區和蕭山區、余杭區各自為政的土地出讓局面將扭轉,甚至結束。
3、信貸方面。強調首付比例可以按照央行和銀監會的下限執行。
這一點有了周小川在今天G20財長會議上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杠桿可以繼續加大的表態,杭州已經沒有任何壓力。
鼓勵給個人購房貸款優惠利率,但各家銀行能優惠到什么程度,一般是由商業銀行總行決定的。
但杭州市政府強調了一點,“對在杭銀行機構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情況,納入市政府對其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評價指標體系。”這一條給商業銀行施加了一點壓力。
4、公積金方面。在全國范圍內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,購買杭州市范圍內的住房,可申請使用杭州公積金貸款。
這一條力度較大,但同時也令人擔心,如此大的力度,是否可持續?公積金余額不足時,又要產生貸款拖延等,這項政策有過教訓。
同時,對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政策繼續放寬。二手房房齡加貸款年限總和限制從40年放寬到50年,最低首付款比例降到20%。
有一個懸念,最低首付比例降到20%,是指首套還是二套?沒有說清楚。
5、稅收方面。重申全面落實一周前剛剛發布的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《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、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》。
6、戶籍方面。在桐廬、臨安、建德、淳安四縣(市)購房的人員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,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。
這一點僅僅是重申。事實上,2015年12月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已經明確,全面放開縣級市到戶籍,只要有地方住,不要說購房,哪怕租房都可以落戶。
7、 保障房政策方面。暫停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申請受理,暫停新選址建設經濟適用住房、公共租賃房。
這一條力度較大,意味著除回遷安置以外,全面暫停建設保障性用房。
8、 加大貨幣化安置方面。國有土地拆遷,鼓勵全部實施貨幣化安置;集體土地拆遷,可選擇一套實物安置房,其余安置面積實行貨幣化補償,鼓勵選擇全部貨幣化補償安置。
9、完善居住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方面。未落實地塊周邊配套設施的不予安排土地出讓。
這一條似乎很剛性,但這些配套完善到什么程度現實中很難度量。
另外,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轉型,發展住房租賃市場,優化房地產發展環境等等,基本上重復中央政府的說法。
二、政策評論
總體來說,這次的救市政策涉及方面較多,但對房地產市場影響最大的幾個方面,金融、稅收、土地沒有非常剛性的政策。
事實上,信貸政策權力也不在地方政府;稅收政策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和住建部已經剛剛頒布了優惠政策,杭州市政府也沒有出臺2008年那樣大力度的地稅返還政策。
土地方面雖有一些原則強調,但也沒有全市或區域供地量的指標限制。
因此,只能說是一個全面大力度的政策,但絕非空前,力度仍不及2008年的救市政策。
這些政策能夠直接涉及的購房人群和實際優惠力度并不大。但是,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的改變,會使得需求部分導流向商品房市場,對漸進去庫存會起到作用。
當然,更大的作用在于,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密集政策對公眾市場預期的導向。

熱點關注
免責聲明:本站所刊載的所有的房源信息、活動信息、資料及圖片均由網站用戶提供,其真實性、合法性由信息發布人負責,本網站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或可靠性。所有信息請與經紀公司、房產公司、家裝公司、業主個人等確認為準!